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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
日期:[ 2018-09-28 ] 浏览: 70 次
     

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
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省教科院机关党委; 学校各单位、各部门:

2018年中秋、国庆将至,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,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十项规定精神,不断巩固反“四风”成果,严防隐形变异问题, 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,现将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讲政治,强化责任担当。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的实际体现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,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责任,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党员意识。

二、守纪律,确保令行禁止。中秋、国庆两节期间是“四风”问题易发期、多发期。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江苏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契机,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纪律规矩意识教育,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;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;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、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;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;严禁滥发津补贴和福利;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车租车;严禁组织参加“带彩”娱乐活动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

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“一把手”要认真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发挥模范表率作用,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,自觉净化社交圈、朋友圈,严肃生活作风,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,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,带好班子、管好队伍。

三、抓落实,实施责任追究。院纪委将盯紧重点人、重点岗位,高度关注“四风”隐形变异,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一经查实,按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,并依纪依规倒查相关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。

纠正“四风”不能止步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院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畅通师生监督渠道,维护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
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电话:83758370

举报邮箱:jjs@jssnu.edu.cn

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委 中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纪委

2018年9月18日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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